| “天狮产品授权经销店”申办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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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天狮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05-12 13:40:57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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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简要:“天狮产品授权经销店”申办须知
1、申请人自愿申办并经营天狮产品授权经销店,自负盈亏,详细了解、阅读,并明了有关申办的手续、条件及规定,自愿遵守天狮公司对授权经销店的各项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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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狮产品授权经销店”申办须知 1、申请人自愿申办并经营天狮产品授权经销店,自负盈亏,详细了解、阅读,并明了有关申办的手续、条件及规定,自愿遵守天狮公司对授权经销店的各项规定。 2、申请人必须为天狮业务员,且申请之前为连续三个月活跃铜狮,没有不良从业记录。 3、经营地点为临街的一楼商铺、写字楼、好的社区中的一楼,经营面积不小干50平方米:已经具备或可以购置电脑、传真机等经营必备设备。 4、申请经营地点距离已开办的授权店方圆1000米以外;距离当地分公司方圆2000米以外。 5、按规定需要交纳保证金的,或需要担保的有公司同意的业务员的担保。 6、符合天狮公司的其他规定,详情可以向分公司咨询。 申办简要程序 申请人:填写、递交(特快专递)申请材料至大中华区营运部 一填写《天狮产品授权经销店申请表》 一递交选定的经营地点照片(至少4张):店铺正面照片1张;店铺左侧照片1张:店铺右侧照片l张;在经营场地内对大门对面照片1张;其它有证明价值的照片。 一标明经营地点位置的城区(市,镇)地图一张。 特别提醒:在没有见到《申请受理通知书》前请不要与房主签租赁合同,否则后果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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